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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人車並行的斑馬線〉

居臺五年,至今過馬路依然是戰戰兢兢,若蔡先生在旁,便會像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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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人車並行的斑馬線〉

居臺五年,至今過馬路依然是戰戰兢兢,若蔡先生在旁,便會像個小孩,非要抓住他的手臂才敢通過。

「為什麼你會害怕過馬路啊?」

「因為車輛會忽然右轉啊!」

以前在香港,綠燈就是綠燈,行人過路不用瞻前顧後,但在臺灣,即使是綠燈,也要先望左再看右,確定沒車,才敢快速跑過馬路(真的是用跑的)。因為臺灣馬路車子可以右轉,如果走的慢,還會被按喇叭,膽小的我經常被嚇到跳起來(過馬路過到快有驚恐症)。更誇張的是,聽說南部行人連綠燈都要先讓車,驚死人(拍胸脯)。

以前我住花蓮,花蓮很好,紅山好水好人情,但就交通這點,真的有待改善。有好幾次綠燈走到一半,就被右轉的車輛攔截,人就那樣卡在那裡,直到所有右轉的車子都過去了,才能繼續往前走,但卻常常站到綠燈轉成紅燈,才輪到我。問題來了,卡在路中心的行人,面對即將通行的車輛,到底該站在原地,快步往前還是退回去呢?

在臺居住五年,時間久了,自然而然變成禮讓車子先過。香港的朋友可能會說「不該是車子讓人嗎?」但車子可怕啊,被迫卡在路中心還要被按喇叭,我總不可能跟車子硬槓吧,只好「你先過,我okay」囉。

事實上,就算是美國、澳洲、日本、韓國,都有行人的路權,無論有沒有斑馬線,都是行人優先。

起初我真的以為臺灣是個例外,心想這是不是臺灣的什麼規矩而我不知道。後來我去翻查內政部資料,裡面清楚寫明「行人走斑馬線穿越馬路有絕對路權,依據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規定:『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,應減速慢行,如有行人穿越時,無論有無交通警察指揮或號誌指示,均應暫停,行人先行通過。』」

寫到這裡,駕駛人士可能會說,如果都行人優先,可能要過很多個紅綠燈才可以變換車道。但其實只要人車分流,就可以解決人車搶路的問題。但我又想,這些問題既然存在已久,卻一直沒有得到改善,是不是臺灣的道路設計,沒辦法做到人車分流呢?不然為什麼一直沒有改善。

上網找了很多資料才知道,原來臺灣實施的是「半套式車種分流」,而且還有一個機車二段式左轉的規定。原意是降低機車左轉與汽車發生擦撞的危險事故,卻沒想到洐生了無論是直行或是左轉的機車(要去待轉區),都被迫行駛在外側車道,造成「直行的機車被要右轉的汽車卡住、要去待轉區的機車被要右轉的汽車卡住,要右轉的汽車則被機車卡住的情況。

對此交通部說,「車速分流目的是希望以同車道維持等速,讓路段在同樣時間內能通過最大車輛數,但台灣一般道路路口多,號誌相對也多,因此若車道未封閉、路口干擾多,就算實施車速分流,要直行車輛長時間維持等速會有困難。」

但要行人「安心上路」,旅客放心過路,交通的基礎設施定要完善,並不僅僅是道路平整而已,還有交通號誌及標線作業。真希望臺灣能早日解決交通混亂的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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▣補充:原來臺北松山一帶有做人車分流,所以不完全是沒辦法實行,只是目前為止,沒辦法全臺灣都做到而已。

#我知道圖文不符 #但就是沒有跟馬路合照的照片啊請多多包涵(笑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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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作品 2014《找1/2顆荳蔻》 2015《咖啡杯的絮語》 2016《不能靠近的星星》 2020《布拉格廣場沒有許願池》 |散文隔週於《東週刊》連載| Fb:angela.beatrice.ab IG:angelaxiasue
作家、編劇/著有《找1/2顆荳蔻》、《咖啡杯的絮語》、《不能靠近的星星》、《布拉格廣場沒有許願池》等作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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